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26〕1 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承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的内设机构、二级学院、科研团队及个人均可申报。
二、推荐名额
全省高校系统分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各2个(共4个)。我校择优限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1个,无合适推荐对象可不予推荐。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中先进集体7项条件、先进个人6 项条件对标遴选,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推荐对象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创新引领、作风清廉、群众公认。
详情请参照附件1详细通知。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15:00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交到办公楼B4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635-8239578,8239035。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