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1〕89号)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处对2025年12月聘期期满学院(部门)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抽检,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被抽检人员准备考核登记表中填写的业务职责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姓名+考核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压缩发送至szk@lc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B405,逾期未发送者视同抽检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时间:5月19日16:00前。
联系人:张庆尚 联系电话:8239201
人力资源处
2026年5月18日
